为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资金管理,根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市监规〔2021〕4号)、《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武市监〔2022〕62号)要求,决定对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结题验收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项目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评审方式
采取书面评审材料结合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
(一)企业自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2022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任务书》开展自评,填写《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盖章,纸质版1份递交或快递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据填报时间期限截止至2024年10月31日;PDF电子版文档发送至1009973726@qq.com邮箱。
(二)现场评审。采取会议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派项目负责人或代表(不超过3人)做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结项评审,通过汇报情况结合审核材料形成专家意见。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汇报时间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其他项目汇报时间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三、验收材料
(一)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1.专利组合培育工作报告(含产业专利导航报告)。一式两份,包含至少1份原件;报告须对所生成的高价值专利组合进行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法律价值等多维度分析,对培育制度、过程、成果、成效等关键环节进行充分阐述、论证;培育过程中完成的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专利布局等报告,及取得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如高价值专利组合有效发明专利和PCT申请列表清单、专利证书、标准必要专利文本、标准认定文件、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等,作为报告附件提供;
2.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包含至少1份原件;
3.经费使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包含至少1份原件。包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预算调整说明(有调整的需要提供,并做详细说明预算调鳖原因及调整后具体安排),财务证明材料(相关合同或协议、银行流水、发票等);
4.项目实施支撑材料(研究成果、应用证明等);
5.2022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任务书。
(二)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项目
1.产业导航报告及企业专利导航报告;
2.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包含至少1份原件;
3.经费使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包含至少1份原件。包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预算调整说明(有调整的需要提供,并做详细说明预算调鳖原因及调整后具体安排),财务证明材料(相关合同或协议、银行流水、发票等);
4.项目实施支撑材料(专利申请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指导园区企业工作情况、支撑任务开展的其他材料等);
5.2022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任务书。
(三)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
1.知识产权品牌机构培育报告。一式两份,包含至少1份原件;
2.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包含至少1份原件;
3.项目实施支撑材料;
4.2022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任务书。
四、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快递或面交至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曹老师收(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二楼受理窗口,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