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现就2023-2024年度鄂州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补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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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等活动,有研发经费投入,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4.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中的在孵企业。
二、补贴标准
创新券兑付额度不高于实际发生金额的50%,单个企业每年申请的创新券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三、申兑受理时间
按照先申先兑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向湖北省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上登记的武汉和鄂州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并完成检验检测服务。市科技局在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进行申兑受理。
四、申报材料
1.鄂州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2.检验检测服务合同、取得的检测报告、付款凭证和发票、其他有关材料等附件材料。
五、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使用个人账号在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上自主申报。新单位先注册单位账号,待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再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报操作。
2.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时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报送纸质材料1份(需盖章)。
六、其他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