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向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设立就业见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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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企业申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资料初审、县人社局实地评估等程序,现拟认定十堰市名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竹溪县天顺粮油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9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实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