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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特区计划。支持重点高校院所开展基础研究特区试点,校地共同出资,对优势学科、重点团队“双锁定”,给予3-5年持续稳定支持,开展战略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
专题2:探索计划。支持高校院所将自由探索与地方产业布局相结合,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自主选题,开展前沿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
专题3:聚力计划。采取“企业出题出资发榜、高校院所揭榜答题、政府审核匹配资助”的方式,开展市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成果原则上要形成专利或产品。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出资设立联合基金项目。
专题4:战略型平台。支持国家实验室(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战略型平台建设,支持围绕重大科学问题与关键设备开展战略研究与预研预制。
专题5:战略+应用型平台。支持湖北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战略+应用型平台建设,突出以用为导向,围绕产业共性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专题6:应用+服务型平台。支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临床医学中心等应用+服务型平台建设,择优给予补助。
专题7: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科技企业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企业创新能力、民生服务能力为目标,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共性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支持重点产业基地创新发展。实施市区联动产业培育项目,聚焦各区优势特色领域,给予3-5年持续稳定支持。
专题8:科技重大专项。聚焦我市产业发展重大需求,解决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等创新主体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以“揭榜挂帅”等形式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的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以“军令状”等形式突破制约产业链的重大共性技术难题、开展前沿技术研究。
专题9:科技企业培育计划。探索项目遴选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初创企业集聚,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初创企业。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后补助。
专题10:产业创新政策补助。按相关政策,对重点产业领域符合条件的事项给予补助。对武汉地区主持获得国家科技奖的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给予配套补助,对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给予补助。
专题11: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及机构。支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择优给予补助。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对技术合同登记站,企业吸纳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等给予补助。支持创新主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与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机构,加速成果产业化进程。
专题12: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改革发展。支持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社会组织、人才团队等主体设立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专题1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科技成果小试、中试放大、技术熟化研究与产业化,支持“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场景示范应用,推动“三首”(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 就地应用。
专题14:科技金融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信贷融资,对企业科技贷款利息及保费给予补助,对企业逾期的科技贷款提供有限风险补偿。支持科技金融工作站等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新机制。
专题15:国际科技合作。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立海外离岸科技创新中心和“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加快布局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载体。
专题16:国内科技合作。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对口支持新疆博乐、恩施、宜昌五峰等地科技发展。实施武汉都市圈(光谷科创大走廊)项目,支持武汉地区高校院所、企业牵头,联合武汉都市圈(光谷科创大走廊)内创新主体开展创新合作,推动扩大开放应用场景。
专题17:众创孵化载体。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众创孵化载体建设,择优给予补助。对市级示范创新创业特色街区(小镇)、创新园区(楼宇)择优给予补助。
专题18:软科学研究。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创新主体建设、政策法规、产业创新与技术预见等领域的研究。支持高端智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承担国家、省市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专题19:创新创业环境。支持举办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性会议及学术论坛、科技展与特色科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