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跑计划!武汉市汉南区制造业申报奖励补贴合集

孙玉慧 / 2023-10-17 1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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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南区制造业申报奖励补贴合集如下,武汉市汉南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870983457818186061490v同)

 

支持企业落户及用房

  (一)财政贡献奖励

  对新落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年内亩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50万元且亩均年财政贡献达到3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照区级财政贡献的70%给予奖励。原则上以上奖励应自达到条件起连续奖励2年,每年zui高奖励300万元

  (二)工业厂房租赁补助

  对注册(迁入)时间不超过3年、年度财政贡献达3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其满足注册(迁入)之日起累计新增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者已纳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租赁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用于生产制造的,按照企业实际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享全年补贴总额zui高50万元。获得补贴后次年的产值增幅达30%以上的,可累计补贴2年(享受补贴的用房不得对外租售或者改变用途)。

 

支持企业扩大规模

  (一)工业产值增幅奖励

  对上一年度产值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其增幅分别给予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2000万元且增幅达到40%以上的,给予8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5000万元且增幅达到30%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1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12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2亿元且增幅达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5亿元且增幅达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10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40万元、60万元、8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50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过100亿元且增幅达到1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二)小进规奖励

  对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本政策实施后,进规当年起连续两年年度营业收入均保持在15%以上增速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稳规奖励10万元

 

支持企业加大投入

  (一)工投项目入库奖励

  对当年新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达到1亿元的,奖励2万元。计划总投资每增加1亿元,对应增加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zui高50万元。企业安排不低于50%的奖励资金对所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

  (二)工投和技改补助

  对获得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所获专项资金的50%进行区级配套补贴。

  对纳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投资统计,建设期内(zui长不超过两年)固定资产投资(生产性设备投资不低于20%)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4%进行补贴,zui高补贴600万元;符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强链、延链、补链”产业方向的项目可按投资额的6%进行补贴,zui高补贴800万元

  对纳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技改投资统计,建设期内(zui长不超过两年)生产性设备投资达到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的6%进行补贴,zui高补贴800万元;符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强链、延链、补链”产业方向的项目可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进行补贴,zui高补贴1000万元

  对纳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技改投资统计,建设期内(zui长不超过两年)生产性设备投资(含系统软件投入)达到500万元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系统软件投入总额(其中系统软件投入不超过设备投资的20%)的8%进行补贴,zui高补贴1000万元

 

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一)智能化升级奖励

  加速构建工业企业智慧工厂建设梯队,对武汉市新认定的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标杆工厂、灯塔工厂,分别奖励50万元、150万元、500万元

  (二)绿色制造奖励

  对经工信部当年认定并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经工信部当年认定并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设计产品,每项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家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累计zui高奖励50万元

 

鼓励企业提升质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

  对首次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须新落户3年内的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50万、8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3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单项冠军奖励

  对首次获得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首次获得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质量品牌奖励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组织或机构,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或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武汉名品”的组织或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

  (四)标准研制奖

  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20万元/项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项、25万元/项、15万元/项奖励。

 

促进企业链协作

  鼓励企业间协作配套,提高本地配套率。生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强链、延链、补链”名单中产品的规上工业企业,首次进入区内无资产关联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供应体系,年度采购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当年产值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的,按年度采购额的5%给予供应方奖励,单个供应方奖励金额zui高500万元。

 

促进企业成长要素

  对成长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产值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且地方财政贡献同比正增长),当年在区内银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为发放之日至还款之日且不超过1年,贴息总额zui高100万元且不高于企业实际支付利息,2年内不重复享受,且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当年区级贴息支持。

 

激励企业管理团队

  (一)优秀管理团队奖励

  上一年度产值超过5亿元、10亿元、3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1000亿元,且产值增幅高于全区整体增幅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分转子”

  对母公司在区外的区内分公司性质工业企业,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10万元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一)展会奖励

  对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信局组织参加国内、国外(境外)展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展位奖励的,按照市奖励标准的100%予以配套;市财政无奖励的,按照参展企业实际展位费和搭建费的50%给予奖励。国内展会奖励金额zui高5万元/次,国外(境外)展会奖励金额zui高10万元/次。每家企业年度累计zui高50万元

  (二)“车谷造”工业产品推广

  设立5000万“车谷造”推广资金,开展“车谷造”汽车及其他工业产品宣传推广活动,助力区内工业企业开拓市场、营造氛围。

 

优化企业服务环境

  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对当年被新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二级达标、三级达标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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