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英才分为“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3个类别。入选人才除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外,其项目在汉落地后,还将提供“不设上限”综合资助,同时在出入境签证、在华永久居留、医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子女入学(园)等方面,享受便利服务。关于这三个类别申报的条件、奖补内容,一起来看小编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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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英才战略科技人才申报条件:
a. 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获得过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得到国内外相关行业的认可,或是知名创投机构负责人、世界知名企业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b. 所创业或从事的项目符合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能够对我市的产业发展和行业进步带来重大的原创性进步,能够帮助相关产业的升级获得显着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c. 曾经所从事的企业是武汉市龙头骨干企业或重点科研院所等,能够为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较好的服务平台和保障。
d. 在武汉市进行创业的企业,其企业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
e. 曾获区级的重点支持项目或者是入选过区级的高层次人才计划。
2、人才产生方式
a. 邀约申报,由以上联合经济开发区或者各行业的主管进行邀报名;或者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人才自主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b. 资格初审,由各开发区组织行管部门对申请者上传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格性进行评估和初审。
c. 组织认定,由各方单位进行联合组成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的专家组,依照《武汉武汉英才(战略科技人才)认定标准》对申报人进行对标认定。
d. 审定发布,当相关名单进行确定和发布以后,会通知入选的优秀人才颁发证书及签订三方资助协议,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二、武汉英才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a. 举荐对象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核心技术骨干或高级技术管理人员,专业能力突出,受用人单位认可,自2019年1月1日后引进,引进后要求在汉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b. 举荐单位为2019上年度研发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增至能力的成长价值,能为武汉市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前进和经济效益。
2、创业人次申报条件
a.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武汉经营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相关企业持股不低于30%的股东。
b. 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达到相关规模,是有价值、有影响、有信誉的创业投资机构。
三、武汉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条件:
主要面向特别优秀的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要求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武汉落户,在武汉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全职工作,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武汉英才奖补政策:
战略科技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公告介绍,战略科技人才主要是指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卓越的创新研究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对武汉主导产业发展、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能够快速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的世界级“高峰”人才及团队。
这类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以后来汉工作,与引进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正式工作合同,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引进单位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倍以上。
2.职业成就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发达国家(地区)院士;国家zui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获得者;国家重大科创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团队)。
3.领衔研发的项目符合武汉市“965”产业定位,项目实施后能够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推动武汉市相关产业快速转型升级。
4.引进单位具有较强人才承载能力,能够为人才提供较好的科研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渠道以及生活服务保障。重点考虑武汉市国家级产业基地、国家级创新中心、世界级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等。
战略科技人才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对入选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2.人才项目在汉落地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供“不设上限”综合资助;
3.入选人才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在汉实施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50%予以补贴,zui高500万元;
4.入选人才可举荐团队核心成员纳入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队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为入选人才提供出入境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子女入学(园)等服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产业领军人才要求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知识产权
产业领军人才主要是指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能够带动技术创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这其中又分为创新类和创业类。
1.创新类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以后由引进单位从武汉市外全职引进(缴纳社保或落户时间均可作为参考),引进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引进单位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倍以上。
(2)在引进单位担任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高级职务,或是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拥有产权清晰的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
(3)引进单位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0万元或武汉地区经济贡献排名靠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融资能力强、市场估值高的独角兽企业;在汉重点高校、医疗机构、实验室及研发机构;近年来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参考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和市级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等。
2.创业类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创业领域国际规则,技术成果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近5年内(以2021年7月30日为截止时间)在武汉市首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持股占比不低于30%或是自然人第①大股东,深度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3)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近3年获得风投机构实到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不含投资机构以注册资本金方式出资),上一年度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
产业领军人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对入选人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资助;
2.对武汉市产业有重大贡献、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业人才项目,市、区人才基金可给予zui高1亿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基金退出时,其收益部分由代表财政出资主体返还地方财政,由地方财政无偿奖励给企业;
3.支持入选人才自主组建技术团队,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可直接推荐入选“武汉英才”;
4.入选人才可直接评定为高级职称,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计划;
5.为入选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服务,协调安排入选人才子女就读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优秀青年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优秀青年人才是指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眼光,从事原创性应用研究,专业水平高、发展势头好、成长空间大,是用人单位科研创新中坚力量,有望成为创新带头人的青年人才。
这类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以后由引进单位从武汉市外全职引进(缴纳社保或落户时间均可参考),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引进单位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以上;或是QS世界大学zui新排名TOP200高校博士毕业生,由在汉重点高校引进且纳入校级人才计划重点支持或在武汉市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研发重要职务。
3.引进单位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0万元或武汉地区经济贡献排名靠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融资能力强、市场估值高的独角兽企业;在汉重点高校、医疗机构、实验室及研发机构;近年来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参考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和市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区级人才计划入选企业等。
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政策包括:
1.对入选人才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分两年拨付);
2.支持入选人才领衔或深度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计划项目,牵头组建各类科研学术机构、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选派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
3.优先推荐入选人才入dang、担任工青妇等社会职务,担任dang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储备库,发现选拔一批创新潜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通过“武汉人才服务网”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审核通过后,在“武汉人才服务网”下载申报书,按要求报送审核部门。战略科技人才“一对一”精准对接申报。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得申报(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除外),对举荐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创业投资机构,纳入失信名单,取消举荐权。